第四届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一次扩大会议

时间:2004年04月08日 字体:  

开幕词

第四届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
第一次扩大会议开幕词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主任 张华祝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今天召开第四届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今天的会议标志着新一届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正式履行职责!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全国核应急准备工作,尤其是近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研究部署今后(重点是2004年)核与辐射应急工作,统一认识,努力开创全国核与辐射应急工作新局面。

  现在我把今天到会的第四届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委员予以介绍(略)。

  同时,会议邀请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核应急委韩庆华副主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核管委徐尚武副主任,浙江省核应急办李泽林主任等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岭澳核电有限公司戴庆宇总经理,核电秦山联营公司张涛副总经理,秦山第三核电公司蒋国元副总经理等同志参加会议。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联络员组的联络员、专家咨询组的专家,核应急技术支持单位的代表、国防科工委有关司局的代表等应邀列席会议。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提高我国社会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做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核与辐射事故预防、应急救援、核与辐射反恐后果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切实履行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职责,结合去年以来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职能、人员调整,国防科工委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组成部门及其成员的调整方案。2003年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2003]87号文通知成立第四届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

  现在我提议,为庆祝新一届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成立,并感谢各位委员和各位同志参加会议,热烈鼓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1995]22号),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拟定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政策;

  (二)统一组织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和地方政府及核电站主管机构的核事故应急工作;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国家核应急计划,审查批准场外核应急计划;

  (四)适时批准进入和终止场外应急状态;

  (五)提出实施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的建议;

  (六)审查批准核事故公报、国际通报,提出请求国际援助方案。

  今天会议主要有以下几项议程:
   
  - 由国防科工委系统工程二司司长、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主任王毅韧同志向协调委报告工作;
   
  - 请各位委员审议工作报告,并提意见、建议;

  - 请江苏省核应急委员会和广东核电集团公司汇报核应急工作;

  - 会议小结。

  现在请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主任王毅韧同志向协调委报告工作。


                                                   (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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