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核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拟定我国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的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制定我国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负责我国和平利用核能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论证、立项审批、负责监督、协调重大核能科研项目的执行;实施核材料管制,实施核出口审查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国际组织间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活动;牵头组织国家核事故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为做好国家原子能机构的形象文化建设,满足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需要,现向有关专业设计单位及全社会征集国家原子能机构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征集说明通告如下。
一、方案要求:简洁、明快、醒目、易记,能突出核行业的特点和核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的权威性。
中文名称: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
英文名称:China Atomic Energy Authority,缩写为CAEA。
二、征集方式:标识方案及设计理念说明可以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国防科工委国际合作司。
三、评选和奖励:我们将组织标识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标识方案进行审评,选定最佳设计方案,并将对最终入选方案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标识专利权:国家原子能机构对被最终采用的设计方案拥有专利权。
五、征集时间:2007年10月1日-2008年5月1日。
六、本通告已上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政府网站(Http://www.caea.gov.cn),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详细情况和活动进展状况。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志宏、龙茂雄
地址:北京市海定区阜成路甲8号
国防科工委国际合作司 邮编:100037
电话:010-88581630,88581656 传真:010-88581655
邮箱:longmx@caea.gov.cn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