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铀矿勘查 尽快探明一批新的矿产地

时间:2006年09月19日 字体: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总工程师 张金带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我国天然铀资源发展规划纲要》为新时期铀矿地质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两个重要文件始终贯穿以下的精神:铀资源极为重要,既有国防战略意义,又有重要经济意义;铀资源要立足国内,同时又要积极利用国外资源;加强铀矿勘查,要保持一支装备精良、技术先进、人员精干的核地勘队伍;任务繁重而紧迫,应尽快落实措施,否则会贻误时机,造成被动;必须深化地勘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地质工作运行机制的转变。

  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铀矿勘查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地质工作,是由矿产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地质找矿工作的规律性所决定的。

  一是基础性。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铀资源是核电站的燃料,是核工业的“粮食”,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如果铀资源出了问题,必然影响核工业产业发展的稳定性。

  二是长期性。地质找矿周期长,矿产勘查投入大,风险也大。就铀矿勘查而言,由于地质技术队伍专业性强,铀矿找矿规律和地质工作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铀矿勘查最忌大起大落。找矿的成功和突破取决于对地质成矿规律的正确认识,而这种认识很大程度上依靠长期经验积累和锲而不舍的探索,资金投入必须有长期的稳定性,否则技术人员稳不住,找矿难以连贯,成果难以持续发展。

  三是超前性。矿产勘查要从大量的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做起,要经过多个阶段的勘查和评价才能提交可供开发的资源储量,而且每个阶段都有特定的任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矿产从发现、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到提供开采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今天能利用的资源储量是多少年前就开始做地质工作才逐步得来的。同样10年、15年以后需要的资源储量也必须从今天开始做地质工作。另外,找矿不像盖楼房,只要备足料、提供足够的资金就能按预定时间封顶立起来,找矿除了设备、材料和资金外,还要取决于对客观地质环境探索的程度,有风险,有不确定性,不成功则“血本无归”,成功了也许“一本万利”。因此,《决定》明确提出“适度超前”的原则。

  二、处理好两个关系,加强两个建设

  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详查、勘探与预查、普查及区域评价之间的关系,即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应立足普查,加快区域评价,着眼于多找矿,找大矿,把新增资源量作为根本性的任务来落实,以实现《决定》提出的“尽快探明一批新的矿产地”的目标。这部分工作是国家行为,应纳入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地质工作范畴,加大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同时,也要根据需要,采用新的机制,以企业行为来开展有针对性的详查或勘探,以满足矿山建设的需求。

  二是处理好北方与南方之间的关系。北方中新生代盆地通过近10多年的勘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目前发展势头良好,且具有矿床规模大、勘查成本较低、空白地区多、回旋余地大等优势,勘查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南方总体上有相当大的潜在远景,但新一轮找矿的难度也较大。目前,钻探成本大大高于北方,勘查中断时间也较长,恢复需要一个过程。虽然有一批已探明的矿床为基础,也宜先选择重点矿田从点上入手,视成果发展和条件的许可性,逐步加大力度,逐步展开。

  加强两个建设,一是加强找矿队伍建设。人才是事业发展的首要保障条件,应注重队伍结构、梯次和布局三方面的合理性,注重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新机制的探索。但是,也应记住历史教训,不能盲目扩张,队伍的建设在于精干高效和装备精良,在于其综合素质的提高、创新能力的提高和活力的增强。

  二是加强铀矿勘查综合能力的建设。众所周知,由于历史的原因,核地质系统在“十五”以前及“十五”前期的地勘装备和基础设施极为落后,“十五”后期经初步改造有所改善,但随着今后任务的大幅度增加,现有装备和设施已远不能满足需要,铀矿勘查的保障条件亟待改善。装备不落实,基础设施不改造,规划提出的资源储量目标将难以实现。

  三、深化体制改革,提高铀资源的保障程度

  目前铀矿储量无偿使用的机制和天然铀产品的价格体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勘查与开采无经济关系,影响了勘查的良性发展;二是开采者没有把勘查的费用列入成本,国家对天然铀产品的定价又多年不变,且远远低于近年急剧飙升的国际市场价格。缺少客观的矿床经济技术评价标准,既不利于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又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当然还有管理上的问题,如探明的资源储量交出去以后,对其实际的动态变化缺少管理和监督。

  “完善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是《决定》的重点要求之一。体制机制的转变应符合两条基本准则:一是是否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趋势,体制机制的转变要真正有利于加快铀资源“大基地”的建设,真正有利于核工业的发展;二是是否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现已探明的资源是极其宝贵的,多找快找是前提,同时要“节流”、“节源”。如果不走节约型道路,找得再多也很难满足需求。最近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明确规定,“放射性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委托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负责”。因此,中核集团公司还应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对铀矿资源储量的开采实施动态监督,以利于合理利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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