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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次全国核应急工作研讨会闭幕式上的总结发言(节选)

时间:  2006-04-27        字体:    

国家核应急办主任 王毅韧

  1986年4月26日,前苏联发生了震惊全世界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当年6月,全国第一次核事故应急对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全国核应急研讨会于1994年在杭州召开。第三次全国核应急研讨会于2000年在南京召开。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事件、2003年的“非典”事件和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对包括核应急在内的我国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次研讨会是继前三次研讨会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

  经过两天的交流与讨论,会议总结了近几年核应急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一)关于加强核应急法规建设

  国家核应急办在“十五”期间集中发布了近20个部门规章、技术导则和国家标准,核应急法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要加强现有法规的宣贯,二是抓紧《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修订稿的出台,三是完成《国家核应急联络点管理办法》、《国家核应急准备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一些法规的补充完善和修订工作,努力使核应急法规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关于核电厂以外的其他核设施应急工作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将对核电厂以外其他核设施的核应急工作做出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其他核设施的核应急工作应继续向前推进,重点是研究堆和重要的核燃料循环实施。其所在省市要抓紧建立核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核应急预案,并确保有效运转。

  (三)关于核反恐

  按照国家核反恐顶级预案规定,核与辐射反恐工作要依托业已建立的核应急体系,做好后果处置方面的工作。近年来,在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国家核应急办狠抓防范和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各项准备工作的逐步落实。下一步工作,要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发挥核应急专业队伍在核反恐后果处置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明确防范和处置核恐怖事件的职责,推动落实核反恐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关于核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

  国家核应急办已经启动核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作,进行国家核应急网络信息系统的顶层设计与规划,从服务核应急管理和事故情况下决策指挥的需求出发,对硬件、软件及相关规范进行调研,制定出软件系统功能规划、硬件系统规划、基础设施规范、应用支撑规范、数据共享规范、信息安全规范,以及应用管理规范等。国家核应急专网互联互通工作正在进行,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软件平台已初步建成。

  (五)关于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建设是整个核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核应急办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在核应急“十一五”规划中已有考虑。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积极兼容”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立或保持必要的应急技术支持中心或后援单位。

  (六)关于加强培训演习

  加强培训和演习是应急准备与响应的关键。只有通过演习,才能检验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并发现薄弱环节。要坚持不懈地做好培训、演练和演习工作,有针对性地安排单项演练与综合演习,有条件的地方要定期安排场内与场外联动的联合演习。应高度重视核基础知识和核应急预案的公共沟通和科普宣教工作。做好与公众和媒体的公共沟通是应急响应与准备的基础。

  (七)要抓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国家核应急预案》于今年元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布。各部门、地方及主要核设施单位根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都编制或修订了各自的核应急预案及执行程序。下一步工作,有关部门与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做好与《国家核应急预案》等的纵横向衔接,特别是要将预案规定的责任、制度、措施、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等落到实处。

  (八)增强核安全核应急意识,保持常备不懈

  核事故的发生概率确实很小,但我们还是要做好准备,不能麻痹大意。各级核应急组织,包括协调委各个组成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核应急意识,保持常备不懈,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对各级核应急预案及其执行程序的动态管理,加强值班制度,按报告制度的规定,做好事故的报告和信息沟通工作,不断增强核应急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实战运用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


  转 自:《核应急准备通讯》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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