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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发布日期:2025-09-12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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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发布时间:2025-09-12   字号:

2025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原子能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障原子能研究、开发与和平利用,推进科技进步和产业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增进人民福祉。原子能法共八章62条,包括总则、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核燃料循环、利用、安全监督管理、进出口、法律责任和附则。

颁布施行原子能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原子能事业发展和核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原子能法充分借鉴世界核领域立法经验与实践,立足中国国情、结合国家制度、总结核工业发展历程,就原子能事业发展的重大方针、发展战略、技术路线等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我国核领域“母法”。

国家原子能机构作为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原子能法宣贯工作,深入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系列活动,持续推进核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谱写原子能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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