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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 单忠德

    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

  • 刘敬

    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

  • 黄平

    国家原子能机构秘书长

机构职能

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是中国政府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工业建设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牵头负责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拟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政策和法规;

负责研究、制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

负责中国和平利用核能(除核电外)相关项目的论证、审批、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

负责核安保与核材料管制;

负责核进出口审查和管理;

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事务;

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

机构组成

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研发中心

国际原子能机构协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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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忠德

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

刘敬

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

黄平

国家原子能机构秘书长

机构职能

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是中国政府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工业建设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牵头负责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拟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政策和法规;

负责研究、制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

负责中国和平利用核能(除核电外)相关项目的论证、审批、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

负责核安保与核材料管制;

负责核进出口审查和管理;

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事务;

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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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研发中心

国际原子能机构协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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