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两会” 召开期间,记者采访了来自国防科技工业的政协委员、核电秦山联营公司总经理李永江,听他介绍了秦山核电站的建设运行情况。他说通过这两个国产化核电站的运行业绩,我们已经向世界证明了:我们国家已经具备自主设计、自主建造、自主管理和自主运行高效、安全的核电站的实力和能力。
李永江委员介绍说,当前,我国呈现了加快核电发展的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客观制约因素,为加快核电发展,在此次十届政协三次会议上,他联合政协委员、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名誉院长杨歧,政协委员、核工业集团第二研究设计院院长助理刘巍共同向大会上交提案,提出加快我国核电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在政策上给予核电行业更大的支持。当前我国已建成九台核电机组,建造中两台,总共装机容量为870万千瓦,约占现有电力总装机容量的2%,与国际上核电总装机容量占世界电力总装机容量16%的水平差距极大。当前,国家考虑到发展核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将核电与火电、水电并列为电力的三大组成部分。但核电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技术含量高、配套产业发育不足,导致许多制约瓶颈。考虑到核电对环保、对降低温室效应的巨大贡献,同时也有利于国家能源安全,因此,国家应在政策上加大对核电的支持力度。一是增值税返还;二是免征进口材料和部件(包括国内制造商国产化所引进的材料和部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三是建设期给予财政贴息;四是从安全、环保、经济等综合方面考虑,规定核电厂的运行模式为带基本负荷运行,不参与电网调峰;五是为了降低还贷期间的电价,可以适当延长还本付息的年限。
二是加大核电设计和设备制造科研攻关费用的投入。核电设计咨询、设计科研试验和攻关以及核电设备国产化,需要引进部分装备和关键技术,进行大量试验验证等开发研制工作,需要大量经费投入。因此,为了尽快提高核电设计能力以及核电设备的国产化率,我们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落实核电设计及设备制造科研攻关费用。
三是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确定国产化率指标。国产化率要结合我国当前设备的科研与制造能力和世界核电制造业的发展趋势,来确定一个合适的比例。根据当前的国内制造业的能力,对即将建设的核电项目按70%左右的国产化率要求是适当的,但仍需通过较大努力才能实现。对将来建造的核电站,我们要坚持“以我为主、中外合作”的方针,不断提高国产化的能力;但并不是国产化率越高越好,不适宜的追求高国产化率,反而会造成总造价的提高,核电国产化率的最终要求以80%左右为好。
四是确定一个合适的机组造价水平。造价和收益是一个辨证关系,低造价可以降低成本,但过低的造价也会导致机组性能降低,从而影响其经济效益。因此,对核电站来说,低造价不一定有高收益。应该在保证机组性能的前提下,降低造价,从而达到一个较高的性价比。否则,一味地追求低造价,可能会导致运行业绩差,不仅会直接影响效益,而且可能会因电价长期缺乏竞争力而影响核电的发展。
五是尽快制定我国核电行业标准。当前,我国核电站是多种堆型并存,多国标准并存。工程设计与设备设计的标准是在现有的几个核电工程进行设计时约定的规范,而且分别引用法国、加拿大、俄罗斯、美国等国家的设计标准。因此,标准不完整,不统一,体系不完善,给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运行等环节带来很多困难。应该尽快建立一个与国情相结合的、符合核安全要求的、与国际接轨的我国自己的标准。因此,标准与规范的编制,是核电自主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系列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但仅靠单个核电企业是不可能完成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从宏观上指导这项工作的进行,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尽快制订我国核电设计的行业标准,以适应当前核电发展需要。
六是尽快编制核电定额。目前我国尚没有核电建造定额,当前核电站的定额是参考20世纪90年代初的核工程定额,工程定额标准不统一,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等计算方法也各有不同版本。十多年来,国家经济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同时材料单价、人工取费等发生了很大变化。考虑到核电站投资较大,如果以保守的1500美元/千瓦的造价计算,新建3200万千瓦的计划装机容量总投资额将高达近500亿美元。如此巨大的投资,需要详细的定额标准,并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修正。这样,既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控制,又能方便投资主体进行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
七是确立以我为主的核电发展技术路线。在核电的发展上,目前是两条腿走路,一条是引进第三代的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以市场换技术,逐步掌握第三代技术;第二条是在已建成的第二代核电站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第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并进行批量建设,如中核集团已经推出的CNP-600及正在进行设计的CNP-1000和CNP-1500核电机组。之后,结合我国中长期科研规划和国际核电的发展趋势,研制具有中国特色的、优化了的第三代核电站,创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实现我国核电工业的跨越式发展,带活整个核电产业链。
八是尽快制定项目核准制的配套程序。国家对投资体制进行了改革,已将项目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根据核电发展规划,在今后的十年内,平均每年要开工三台百万千瓦机组,任务非常繁重,时间非常紧迫。但核电的要求极高,涉及部门多,要求审评的文件多。因此,核电的快速发展,不仅需要项目业主做好各项报批文件的准备工作,也需要国家尽快制定核准制的配套程序,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以利各有关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加快前期的审评工作。
李永江委员强调,当前,国家已批准的浙江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广东岭澳核电二期、浙江三门、广东阳江等四个核电项目均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其它核电项目的申请立项也已提上日程,但在建设的过程中都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在考虑核电整体发展过程中,将这些具体因素一同考虑进去,从而保证核电产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文并摄/许玲)
图为李永江委员接受采访。
责任编辑:古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