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2016年一季度我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1至3月,我国共有2台核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分别是阳江核电厂3号机组(1月1日)、防城港核电厂1号机组(1月1日)。至此,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30台,总装机容量达到28599.37MWe(额定装机容量)。
报告指出,同期全国累计发电量为13551.4亿千瓦时,核电累计发电量为470.62亿千瓦时,约占全国发电量的3.47%(详见图1)。与燃煤发电相比,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1482.45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884.03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2.60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10.97万吨。
同期,30台商业运行核电机组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核电累计发电量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34.22%;累计上网电量为438.63亿千瓦时,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33.75%。
报告说,1至3月,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一级及一级以上的运行事件。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报告还指出,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辐射监测标准,依据管理部门批准的排放限值,各运行核电厂对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核电厂周围环境进行了有效监测。
1至3月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监测数据表明,所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涨落范围之内。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