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我国内陆核电厂安全性有保障
发布日期:2015-04-2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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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在京举办内陆核电研究成果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内陆核电厂址安全、内陆核电应对事故能力等研究成果。此次成果发布是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核电工业展览会的重要活动之一,旨在推动内陆核电建设,消除公众对内陆核电的疑问。
内陆核电研究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牵头实施,组织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工程人员,较为全面和深入地分析研究了内陆核电环境和安全,重点关注了内陆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控制与评估、内陆核电厂地下水途径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估、内陆核电公众沟通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等问题。
研究认为,内陆核电厂和沿海核电厂不存在重要差异。但由于内陆核电厂所处的环境和沿海核电厂有所不同,因而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会有差别。世界内陆核电安全运行50余年的事实说明:内陆核电厂安全是有保障的,对公众和环境未造成影响。
研究指出,我国内陆核电厂与沿海核电厂安全法规和标准一致,但考虑到内陆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环境、当地生态系统和公众影响,内陆核电的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要求严于沿海核电的10倍,是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要求,实现了“近零”排放。
针对社会所关注的洪水泛滥、地震、取水安全、水力弥散、气体弥散、人口分布、散热系统的影响而进行的专题研究分析表明,尽管我国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自然与社会环境存在一定差异,但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厂址选择与科学布局,能够把外部极端事件对内陆核电厂的影响,以及内陆核电厂对外部环境的影响降到极低水平。
研究表明,我国内陆核电厂采用的第三代压水堆技术,采纳了福岛核事故后提出的各种改进行动要求,加上我国内陆核电厂有良好的厂址条件,因此能有效防止类似福岛核事故在我国的发生,我国内陆核电厂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即使发生了严重事故,通过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与应急预案,可以确保水资源安全以及公众健康,对公众的健康风险要小于人类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