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5日,由中核集团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建造,中核建设集团施工总承包的海南昌江核电工程正式开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为海南昌江核电工程开工做出重要批示。
李克强指出,积极发展核电,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决策,也是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经济的重要举措。他希望中核集团等单位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依靠科学管理和人才优势,高起点建设,高水平施工,把昌江核电工程建成一流优质工程,为海南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据悉,海南昌江核电工程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的塘兴村,由中核集团公司和华能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兴建,项目分两期进行,计划建设四台65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将建设两台机组,计划于2014年底投入商业运行。(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