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网讯] 2006年7月28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核建大厦举行。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的主业优势,共同致力于推进核能和平利用,在科研与设计、相关材料的开发、工程项目建设、设备制造、贸易物流、合作投资等领域进行广泛的合作;推动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温核反应堆技术在供热、供汽及海水淡化等相关领域的项目发展。双方还约定,在战略合作协议所确定的战略合作框架和原则内,将通过加强信息沟通、人员互访、设立联合协调机构等方面的措施,积极落实合作事项,共同推进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向纵深方向发展。
中核建设集团与中钢集团作为中央大型骨干企业,在各自的业务领域都具有很强的行业优势与技术优势。此次中核建设集团与中钢集团根据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有利于双方把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通过在相关领域的广泛合作,共同发展壮大企业实力,为国家能源建设和和平利用核能做出贡献。(王敦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