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网讯] 2006年3月23日,巴基斯坦官方在首都伊斯兰堡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土建工程建造任务的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二号机组)举行了隆重的建造许可证颁发仪式。巴核安全管理局(PNRA)高级官员、总理顾问和原子能委员会主席等出席仪式。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恰希玛核电站二期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仪式。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现场总经理、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主席、巴基斯坦总理顾问分别在仪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当日下午5点,依据巴基斯坦核管理局(PNRA)2001年法令第19条规定,PNRA向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PAEC)签发了恰希玛核电站二号机组的建造许可证。以此为标志,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二号机组)的设计、施工、调式等活动获得正式批准,PAEC将对安全建造负有全面责任。
此前,在临时建造许可证的支持下,2005年12月28日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工程提前实现了浇注第一罐混凝土的关键里程碑目标。
建造许可证正式颁发后,墙体混凝土浇注全面展开,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土建施工进入高峰阶段。(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