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网讯] 2005年12月15至16日,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在北京举办了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联络员培训班。来自国防科工委、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环保总局、外交部、卫生部、新闻办、气象局、海洋局、总参作战部、总参军训和兵种局、总后卫生部等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成员部门,质检总局、北京奥组委,江苏、四川、甘肃省核应急办,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以及江苏核电、大亚湾核电公司的联络员和代表近50人参加了这次培训班。
国家核应急办副主任、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张福宝副司长作培训班开班动员。他强调,随着核电建设的顺利发展,我国核应急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基本适应了核电事业的发展要求,促进了核电事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国家总体应急体系加紧建设、积极发展核电的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早已建立的国家核应急体系,增强实战能力。开展培训和演习是增强核应急响应能力的重要手段,应常抓不懈。
培训班特邀国务院应急办的同志介绍了国家应急管理的总体情况,特邀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总局应急办的同志介绍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情况。培训班上,国家核应急办的负责同志、我国核应急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分别就我国核应急工作的基本情况、核应急的基本概念、核与辐射事故的典型事例、国家核应急预案及其执行程序等进行了介绍;观看了香港、日本核应急的影像资料,并组织参观了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和总参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核应急技术救援中心。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联络员在国家核应急体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次培训,不仅内容丰富、形式生动,使学员得到了一次全面、系统的知识更新,而且为他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交流研讨机会。(巢哲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