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网讯]为促进相关工作人员正确掌握和运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于2005年11月24日举办了《公司法》专题讲座。主讲人为此次《公司法》修订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赵旭东教授。讲座由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总经理助理冯先银主持。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和京区各成员单位部分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听取了讲座。
冯先银阐述了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重要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强调集团公司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重要骨干企业,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律,自觉学习和实践新的《公司法》,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赵旭东结合我国公司和《公司法》发展的历史,从《公司法》修订的指导思想与立法目的、《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关系、资本制度改革、股东知情权的保护与实现、关联股东与董事表决权的限制、股东代表诉讼、法定代表人制度、法人格否认制度等方面给与会人员系统、深刻、透彻地讲解了此次《公司法》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新旧《公司法》的重要区别以及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并且现场回答了与会同志的提问。
冯先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新《公司法》的有关内容,并在工作中加以正确的贯彻,运用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的改革改制等工作,规范企业的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希望大家加强其他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市场经济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加强依法治企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更好的保障条件。(黄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