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防科工委于2005年4月14日在浙江海盐组织了秦山核电二期工程1、2号机组消防专项验收。北京市消防局、广东省消防总队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共17人参加了验收工作。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副主任王中原到会并讲了话。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竣工验收的消防专题报告,对消防系统和设施及消防管理的文件、图纸进行了审阅和检查,同时实地勘察了核岛厂房、常规岛厂房和BOP厂房等对防火安全重要的子项、房间和空间部位。
经检查,专家组认为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的消防方面参照了法国RCC-I防火准则和国内各有关的国家标准,符合国家的相关消防法规、标准和导则;消防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符合要求;商业运行以来,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1、2号机组有比较完整的消防管理体制,自行编写了消防行动卡、消防管理程序较为完备。近年来安全运行表明,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的消防管理是有效的。
专家组同意通过秦山核电二期工程1、2号机组的消防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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