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网讯] 2005年2月16日,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国际社会为抑制全球气候变暖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大会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通过的,目标是在2008年至2012年间,将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目前全球已有14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美国是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也是《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国之一。但是美国总统布什在2001年第一个任期上任伊始就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使得它的实际效力大打折扣。中国是该公约第37个签约国,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
核能作为一种技术成熟、可大规模利用的清洁能源,在应对未来能源短缺、减排温室气体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部的核电链,从铀矿开采到废物处置,包括反应堆和设备建设,每千瓦时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量仅为2~6克,与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相同,比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排放量低两个数量级。
我国政府于2002年核准了《京都议定书》,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将优先发展清洁能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核能在中国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何英吉)
转 自:国家核应急准备通讯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