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网讯] 按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2004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国家核应急办公室正在组织专家编制国家“十一五”核应急工作规划。
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政府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当前,国家总体应急救援体系正在创建之时,全国人大正在制订紧急状态及突发事件处置方面的法律。我国核电发展正面临加速发展的大好机遇,核技术应用产业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核事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核应急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核应急工作要抓住契机,求得战略性发展。
国家核应急办于今年6月启动了国家“十一五”核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国家“十一五”核应急工作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10月22日,国家核应急办在京召开了征求意见会,来自有关省、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急技术支持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对规划纲要进行了讨论。12月2日,核应急协调委专家咨询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讨论了规划纲要。在这两次会议上,各位代表和专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按照开放性编制规划的原则,国家核应急办已经发文要求地方组织和相关单位将本单位“十一五”核应急工作规划(或规划性材料)报送国家核应急办,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国家核应急“十一五”规划。
按照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05年抓紧做好“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制定工作的要求,国家核应急办正在组织力量加紧国家“十一五”核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何英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