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网讯] 根据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总体要求,按照第四届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第一次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国家核应急办公室于2004年7月23日在国家核应急响应中心召开了核应急部门预案编制会议。
来自国防科工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解放军等17个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成员部门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国家核应急办公室王毅韧主任主持会议并做会议总结。他强调了加强政府危机管理和编制核应急部门预案的重要意义,对下一步修订预案提出了要求。
与会代表围绕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针对如何更好地开展下一步预案修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上,国家核应急办还就上半年工作小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进行了通报。
编制核应急部门预案是贯彻《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需要,是落实《国家核应急计划》中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成员部门职责任务的需要,是落实国家核应急“统一指挥、大力协同”工作方针的要求。围绕编制核应急部门预案,各部门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巢哲雄)
背景资料:
核应急管理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自2003年抗击“非典”以来,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综合应急管理体系正在加紧建立健全。核事故应急工作技术性强、涉及面广、政治和外交敏感度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正因如此,核应急是我国较早建立的危机管理制度之一。只有建立一个处理紧急事故的总体管理协调机构,制定相互协调、衔接一致的部门预案,才能有序、快速地应对突发的公共危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