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益明显。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将需要更多的清洁能源。在这种形势下,国务院决定加快核电建设,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这一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加快核电建设,是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能源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核电是一种清洁安全、技术成熟、供应能力强的发电方式,与水电、火电一起,并称世界电力工业三大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过去严重缺电到目前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居世界第二位,火电和水电的快速发展功不可没。但是,我国一次能源的布局很不均衡,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水能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而电力负荷中心主要在东南沿海。长期以来,以煤电为主的能源结构,“北煤南运”和“西电东送”的能源输送走向,加剧了环境和运输压力。而已探明的水电资源即使全部开发出来,也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快推进核电建设,就成为实现能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抉择。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核电建设从无到有,取得了明显进展。先后有11台核电机组投入运行或开工建设,核发电量已占总发电量的近2%。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加强自主开发,提高了核电设备制造及燃料生产能力,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核安全管理和核事故应急体系,初步形成了一支门类齐全、专业水平较高的核电科研、建设和管理队伍,缩小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核电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明显改善,可以说,加快发展核电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基本具备。
加快核电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道路。无论是工程设计还是设备制造,都必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竞争选择合作伙伴,按市场经济规律配置核电技术资源;必须深化核电建设体制改革,建立新的核电技术引进和开发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确定组织运行机制;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设备采购、制造等各个环节都要引入市场观念、竞争机制,千方百计降低造价,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可用率,使核电的上网电价具有相当的市场竞争力。
加快核电建设,关键是要实现我国核电产业的自主化和本地化。要坚持“以我为主,中外合作”的方针,立足国内,做到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造和自主运营。要通过实施自主化依托项目,全面掌握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技术,建立健全核电技术标准体系,形成自主开发和建设中国品牌核电站的能力,实现核电产业的本地化和自主化,尽快达到世界核电先进水平。
加快推进核电发展,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不仅要起好步,还要不停步,不走错步,因此,一定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核电的技术路线。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核安全,精心做好核电的发展规划,并合理安排好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只要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核电建设的决策要求,抓住机遇,齐心协力,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就一定能推动我国核电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22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