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祝:新形势对我国核应急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日期:2004-04-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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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新萍 [国家原子能机构网讯] (记者 古新萍)在2004年召开的第四届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会议上,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华祝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新形势对我国核应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张华祝说,首先,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就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这对做好核应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9·11”事件以后,防范和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关注的重大社会安全问题。党中央针对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现实威胁,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各成员单位承担着维护社会和公众安全的神圣使命,这项工作义不容辞,任重道远。
第三,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电力供不应求的矛盾已经呈现,推进核电建设不仅对满足电力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调整结构、布局,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国家正全力筹划今后核电的发展,一批新的核电项目即将批准立项。随着核电的发展,更多的地方将建核电站,现存的核电基地将扩大容量,我国的核应急工作将面临更加繁重的工作。
张华祝说,核与辐射应急工作是关系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做好各部门、各级政府的核应急工作,是政府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向社会提供公共安全服务。他表示相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通过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继续大力协同,共同努力,我国核应急工作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一定会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