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准备重启核电机组
发布日期:2013-06-2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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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日本电力公司已明确了重启因2011年福岛核事故而暂停运行的核反应堆需遵守的法规。首批机组可能于今年年底之前重新投入运行。
新法规于6月19日发布,7月8日起生效,届时几家公用事业公司有望立即为少数几个机组申请重启,包括大井3号和4号机组。这两台机组为满足关西地区电力需求,在获得特别许可后,目前处于运行状态。日本共拥有50座核反应堆,但公用事业公司尚未就大多数反应堆的前景做出解释。
为重启运行,核电公司必须证明其反应堆机组能够抵御类似2011年3月11日自然灾害的特大外部事件。核电公司需为核电站配备更坚固、更高的防海啸墙,关键构筑物需有防水工程。地震分析将更为谨慎,涵盖时间更为久远——至少要追溯至12万年前,以确定断层是否处于活跃期;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可能要追溯至40万年前。除此之外,反应堆还需采取额外措施应对事故情况,包括配备移动发电机,确保补给水来源和采取可靠的注水方式。
日本核监管局(NRA)表示,处理一份核电机组重启申请大约需要6个月,这意味着今年年底前首批机组可能会重启。
事故缓解
除了解决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危机的主要问题,NRA还要求解决使情况恶化的问题。
电站停电期间,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TEPCO)设法打开了用以给反应堆减压和帮助它尽早注水以避免堆芯损坏的电动阀门。这些阀门今后要求可手动操作。
假设上述所有措施都失效,电厂处于堆芯熔融状态,运营商应该有足够的应对措施来冷却安全壳,降低安全壳内的压力,保护其完整性,确保放射性物质不外泄。所有的沸水反应堆重启前都必须安装过滤通风口,压水反应堆在没有这些装置的前提下也可以重新启动,但必须在五年内完成安装。运营商还需在现场配备泡沫或高压水炮,以阻止辐射通过空气散播至场外。
如果堆芯熔体落入安全壳的底部,则需要一个注水系统对机组进行冷却。为此,一些新的反应堆设计采用了“堆芯捕集器”,但日本的机组须改装一个合适的类似装置。
为防止爆炸的再次发生,须对事故发生时产生的氢气加以处理。氢气爆炸曾严重损坏了福岛核电站机组,使现场工人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况。无需任何电源就可运行的氢复合器则具备氢气处理功能。许多电厂业主已经为这些设备的安装进行了电厂检修。
NRA将注意力转向潜在的恐怖袭击,曾表示在未来五年中,所有运营商将需要在远离反应堆厂房的地方设置一个二级控制室以及水源和电源,使得在发生如飞机蓄意坠毁导致现场发生大型火灾和物理损坏等情况下运营商可以对电厂进行远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