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井地方法院暂定不批准高滨核电机组重启
发布日期:2015-04-15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
日本福井地方法院4月14日作出判决,决定暂停重启位于福井县的关西电力公司高滨核电站的3号和4号机组。这是日本核电站停止运转后,该国法院首次对重启核电的努力“叫暂停”。
关西电力公司表示不服,决定向福井地方法院提出申诉。但如果该公司不能设法推翻上述判决,这两个核电机组将无法重启,这必将对其今年11月重启核电的日程产生影响,并有可能对今后的相关法律判决产生示范效应。
去年12月,福井县居民为了阻止高滨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重启,向福井地方法院提起申诉,要求作出有效力的判决。
今年2月,高滨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通过了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审查,在获得地方政府同意和设备机械检查合格后,就可以重启了。但福井地方法院指出:“该核电站没有确保安全性,对于预料之外的灾害,准备得不充分。”此外,针对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该法院指出这些标准在“有的方面缺乏合理性”,认为即使该委员会审查合格也不能确保安全。
另一方面,关西电力公司表示今后将竭尽全力证实高滨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的安全性,并将迅速提出申诉,要求推翻“暂停重启”的判决。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当天指出:“政府将尊重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决定,推进重启的方针不会改变。”
2011年3月,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大地震,引发福岛核电站泄漏,促使日本对核电行业进行整顿,该国各核电站反应堆因检查等原因先后停止运转。在这一背景下,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于2012年成立,负责监管该国核能安全。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