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核科技创新步伐,做好2023年核能开发科研项目论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加快实现核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认识,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关键问题为导向,坚持集智攻关、开放合作,持续加大自主科研投入,聚焦“卡脖子”环节,强化自主可控刚性要求,精准开展科研攻关,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努力攻克一批制约核工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大力拓展核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领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夯实核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基础。
二、请各单位依据《2022-2023年度核能开发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国原发〔202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所属单位认真开展项目论证,择优筛选,宁缺毋滥,切实提高项目论证质量,为后续高效开展项目审批打好基础。
三、请各单位按照《核能开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二司〔2010〕592号)的格式及要求,认真编写项目建议书,严把质量关,保证项目建议书编制质量。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原则不得进入后续项目审批环节;严格“查新”“查重”机制,对其他渠道已支持完成的项目以及创新性不强、应用场景不明确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对评估审减率超过20%的项目,原则上当年不予批准,必保类项目提高企业自筹资金比例。
四、鼓励充分吸纳全社会优势资源,包括科研院所、有关高校、生产企业、产品用户等单位联合申报、集智攻关。对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请牵头单位做好统筹协调,科学制定各参研单位任务分工;各参研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分工积极完成相应科研任务。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照批复完成项目科研工作。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而不配合项目实施的,暂停受理相关单位下一年度项目申报。
五、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逾期的,当年不予立项。
联系电话:(010)88581365、88581286、88582950
国家原子能机构
2023年3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核科技创新步伐,做好2023年核能开发科研项目论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加快实现核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认识,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关键问题为导向,坚持集智攻关、开放合作,持续加大自主科研投入,聚焦“卡脖子”环节,强化自主可控刚性要求,精准开展科研攻关,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努力攻克一批制约核工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大力拓展核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领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夯实核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基础。
二、请各单位依据《2022-2023年度核能开发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国原发〔202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所属单位认真开展项目论证,择优筛选,宁缺毋滥,切实提高项目论证质量,为后续高效开展项目审批打好基础。
三、请各单位按照《核能开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二司〔2010〕592号)的格式及要求,认真编写项目建议书,严把质量关,保证项目建议书编制质量。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原则不得进入后续项目审批环节;严格“查新”“查重”机制,对其他渠道已支持完成的项目以及创新性不强、应用场景不明确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对评估审减率超过20%的项目,原则上当年不予批准,必保类项目提高企业自筹资金比例。
四、鼓励充分吸纳全社会优势资源,包括科研院所、有关高校、生产企业、产品用户等单位联合申报、集智攻关。对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请牵头单位做好统筹协调,科学制定各参研单位任务分工;各参研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分工积极完成相应科研任务。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照批复完成项目科研工作。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而不配合项目实施的,暂停受理相关单位下一年度项目申报。
五、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逾期的,当年不予立项。
联系电话:(010)88581365、88581286、88582950
国家原子能机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