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子能机构是中国政府的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中国核工业(除核电外)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安保与核材料管制、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核出口审查和管理、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牵头负责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是中国政府的核电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核电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核电领域政府间国际合作与交流。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是中国政府的核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核设施核安全、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核动力厂、研究堆与临界装置、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核材料、民用核安全设备、铀(钍)矿和伴生矿、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反应堆操纵人员、核设备特种工艺人员等人员资质管理;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
按照国务院的分工,其他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核相关的管理工作。
国家原子能机构是中国政府的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中国核工业(除核电外)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安保与核材料管制、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核出口审查和管理、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牵头负责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是中国政府的核电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核电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核电领域政府间国际合作与交流。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是中国政府的核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核设施核安全、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核动力厂、研究堆与临界装置、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核材料、民用核安全设备、铀(钍)矿和伴生矿、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反应堆操纵人员、核设备特种工艺人员等人员资质管理;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
按照国务院的分工,其他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核相关的管理工作。